靜態補償與動態補償差異是什么?
動態補償,是近幾年發展起來是一類先進的補償設備,靜態補償是相關于動態補償來說的。
從前我們常見的補償柜或許補償箱,大多用接觸器做電容的開關。因為接觸器的反應慢,又要考慮電容器的放電時間,所以這類補償設備的一個一起特點是投切間隔較長,最快也不過在5秒左右。
這樣的速度,關于電焊機、行吊、鋸木機,等等機器來說,就不能很好的補償了。
為了處理這個問題,就選用了可控硅來做電容開關,可以將反應速度提高到毫秒,也就是可以跟蹤負載的改動,級數先進的產品,幾乎到達同步補償的水平。這樣的快速補償設備,我們叫它“動態補償”。
現在,國家對動態補償的要求還比較低:
國家規范GB/T15576-2008《低壓成套無功功率補償設備》中“6?13”的規矩:動態補償的照應時間不大于1秒。
JB/T 10695-2007《低壓無功功率動態補償設備》中“6?12?8”的規矩:動態補償的照應時間不大于2秒。
因此,按現在的規范,動態補償就是:對電網功率因數改動,能在2秒以內反應并投切的補償設備。
前期動態的補償設備,因作業時沒有接觸器動作,沒有吸合或開釋發生的巨大響聲,所以又稱中止補償。(留心:中止、靜態,是不一樣的)
那么,照應時間長的傳統補償設備,比方5秒以上的,就是靜態補償了。
動態補償的長處:反應快,補償效果好,特別適用于負載不堅定劇烈的場合。動態補償一般還有分補功用,可以對不平衡的負載做出色的補償。
動態補償的缺少:價格高,可靠性還不可,自身耗能很大。在負載比較穩定的場合沒有優勢。
靜態補償的長處:技能老練,價格低廉,作業可靠,在一般場合補償效果出色。所以運用很廣泛。
靜態補償的缺少:反應慢,關于負載不堅定大的設備無法補償。靜態補償因本錢約束,一般沒有分補功用表。
特別指出:選用復合開關的補償柜,不能算動態補償,只能算靜態補償的改善產品,或許是介于動態補償與靜態補償之間的改善產品。